1.根据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的财经政策、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认真执行学校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采购制度、基建维修制度、校务公开制度。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经费追加,上报市财政审核,做好财政年终经费对账工作。
3.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核算学校预算内、外资金,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建账、记账、结账,做好会计月报表、年终决算报表和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考评工作,每月开支进行公示。
4.认真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政策,及时上缴学院非税收入,及时申请回拨资金,保证学院正常运转。
5.积极落实学院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按用途和预算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6.做好清财理帐工作,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每年认真进行资产盘点清理,保证学院资产账实相符和安全完整。
7.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价费,做好学生注册收费工作,及时结算班级代办费。
8.负责办理学院基建融资和其他基建财务业务,做好基建账务核算。
9.负责操作教职工工资发放软件,数据上报市财政审核,由国库统一支付。及时发放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奖金及临时、外聘人员工资。
10.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把好财务关,做好教职工财务报销工作。
11.负责整理装订学院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及时归档。
12.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其执行;
13.审批学院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及损失,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报减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工作;
14.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耗材的登记入帐和数据库管理,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学院仪器设备、教材、办公、医药、图书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和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对其招标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