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迎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6-28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处(科、室)系: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印发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测评体系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和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安排,825日至29日将对申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的参评对象进行总评。为了切实做好迎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紧密联系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实际,以创建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学校”为契机,加强德育工作,强化校风建设,繁荣校园文化,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院稳定,不断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建设安全、文明、节约、和谐的校园。

     二、把握时间节点

     本次迎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体系新,为确保考评顺利通过,各部门务必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711:召开工作部署会。

     712日—726日:各部门按规范整理材料,完成评价描述,列出佐证材料清单,部门材料归总并做好考评表,完成总结报告初稿。

     712日—815日:完成环境整治和环境建设。

     727日—731日:全部材料汇总装盒,学院预验收,上交总结汇报材料。

     816日—817日:全院环境建设检查验收。

     818日—824日:整改。

     各部门要切实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测评体系》新标准,找准支撑点,认真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支撑材料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清楚,整齐美观,调阅便捷。

     三、加强组织领导

     ㈠坚持领导带头。各部门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认识新一届文明学校总评工作的重要性,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学校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实施部门一把手总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全员动员,层层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省级文明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

     ㈡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及工作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盯紧环节,量化细化工作任务,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㈢增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党委、行政、工会、共青团和各科室、系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

    ㈣探索总结经验。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努力探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途径、新做法,不断总结省级文明学校迎评工作中的新经验,指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中共龙岩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