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材料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11-08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属相关学校:

现将《关于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材料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参评全国、省级文明校园的学校根据“系统”提示做好材料申报工作。各类测评细则和操作手册电子版,均已发送至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教育局邮箱。请及时通知所辖学校,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材料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2018年11月9日

 

 

 

 

 

 

 

 

 

 

 

 

 

 

 

 

 

 

 

 

 

 

 

 

抄送: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市教育局,存档。

中共龙岩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11月9印发

附件:

关于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材料申报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

为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常态长效,本届文明校园创建的材料申报将依托“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fjwmb.gov.cn,如无法正常打开请使用谷歌浏览器),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分届初、届中、届末三个时段进行申报。申报系统于11158:00正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测评细则

本届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在原福建省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基础上稍作修订,结构和分值基本保持不变,仅对部分测评标准作了修改和补充。测评细则及操作手册均已导入“系统”。届期内根据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工作安排,测评细则若做调整,也将及时更新至“系统”中,请各参评学校根据“系统”提示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各类测评细则和操作手册电子版,均已发送至各设区市委文明办、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邮箱。请及时通知并转发本地所辖校园。

二、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届初:11158:00123124:00

届中:2019118:0063024:00

届末:20199108:00202063024:00

三、申报要求

1. 初评只审核届初和届中申报的材料,总评只审核届末申报的材料。为加强文明校园创建的常态化管理,请在届初、届中、届末三个时段规定的时间内,在文件制定、活动开展之后20个日历日内上传相关材料。超过报送时限,该项目不得分。

2.材料上传“系统”的格式分为两种,一是pdf格式,每个文件限定2M以下;二是jpg格式,每张图片限定1M以下。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制度、说明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均以pdf格式上传;图片可用jpg格式,也可用pdf格式上传。上传时文件须按规范格式命名,文件名统一按照“制定计划或开展活动的年月日”加“计划名称或活动名称”来命名,如:“20180603-关于我校开展清明节活动的相关照片”。请特别注意的是,文件名的命名时间是制定计划或开展活动的时间,而不是上传材料的时间。

3.规范性文件需有红头、文号和公章;说明报告的字数在800-1000字,调研报告不限字数。

4.每张图片应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如, xx时间xx地点xx人参加xx活动。图片数不得超过规定数的150%。

5.经费类别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学生数、预算表、开支明细等。

6.涉密文件无需提供,仅作说明即可。

四、关于志愿服务评价

各参评学校届期内可登录“福建志愿服务网”(网址:www.fjvs.org)和“志愿汇”手机APP,组织师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各参评学校应在届末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系统”的“志愿服务模块”内填报本校参与志愿服务的网站账号、师生员工总数、党员总数、志愿者总数等基础信息,总评时“系统”将导入两个网站上的数据,并根据相关标准自动提供评价意见。

各设区市若有自建的志愿服务系统,数据需要同步导入测评系统的,务必提交书面的申请报告至省志愿者协会,待正式回复后才可通知本地参评学校使用本地自行开发的志愿服务系统参与志愿服务。未收到复函的请统一使用“福建志愿服务网”和“志愿汇”手机APP进行注册。

五、关于评分标准

高校总分为110分,中小学、中职学校总分为107分,幼儿园总分为105分。其中基本指标均为100分;特色指标高校为10分,中小学、中职学校为7分,幼儿园为5分。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

每项“二级指标”的评价分为ABCD四档,A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B66%C33%D0分。“二级指标”中的单项评价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档。“二级指标”中单项测评标准全部为“符合”的,即判定为A,其中一项为“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即判定为B,依次递减。若届末一项测评指标中有两种测评方式的,计分方式为:两项均符合的为符合;一项符合一项基本符合或不符合,或两项均为基本符合的为基本符合;一项基本符合一项不符合或两项均不符合的为不符合。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