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文明办,市属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校园):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施行。为了进一步推进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和移风易俗工作,近日,市委文明办分别制作了《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移风易俗扬新风》两部动漫宣传片,请各级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前往邮箱(账号:lyswmxwcjtl@163.com,密码:abc123)自行下载,并利用各类媒介刊播,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市委文明办适时将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校园)日常动态管理之中。
中共龙岩市委文明办
2019年3月6日
电话:0597-2290865
邮编: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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