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9-04-09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系:

根据《龙岩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验印,由学院颁发技师学院毕业证书。经学院研究决定:由各系于2019515日前对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组织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颁发龙岩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一、考试时间

补考工作于2019515日前完成。

二、补考对象

因课程补考后仍有课程不及格无法发放毕业证书的学生(含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详见附件。

三、考试组织方式

1.本次考试由各系自行组织,制定考试安排表,经教务科审核后实施。

2.同一课程指定一名教师命题,教师于201961日前将学生成绩补录至教务管理系统中。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务必按照清考名单及清考安排及时通知到清考学生本人,要求责任包干到人;并将通知情况造册登记,由学生签字确认,加盖各系公章后原件系部留存,复印件于430日前交教务科。

2.清考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方可入场。

3.学生试卷、作业务必按照期末考试试卷保存办法保存

                             

 

 

 

 

龙岩技师学院教务科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