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学生考勤管理条例(JX-DY20170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的纪律管理,创建优良校风、学风,根据《龙岩技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补充制定本条例。条例未明文规定的,以上述两份规定为准。
第一章 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系全日制在校生。
二、学生应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考勤范围包括上课、实习(含顶岗实习)、军训、集体教育以及学校安排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等。
三、考勤目标:学生旷课率控制在单次活动3人以下,逐步减少至全员到场。课堂秩序良好,无不尊敬老师的行为。教师严谨教学、学生积极回答问题,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上课时学生应做到:不穿背心、拖鞋进课室;不收发信息、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吃零食;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第二章 关于请假、销假的规定
四、学生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事先写书面申请,附上有关证明,因病请假必须提交校医务所或医院的证明、诊断书。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准请事假。(除紧急事故外)
五、学生请假须办理以下手续
(一)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即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系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经分管系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学生科长审批;两周以上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二)销假手续。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系学生会学习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章 考勤管理
六、具体考勤工作
(一)考勤工作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班长的协助下,由班主任负责。
(二)上课:上课后5分钟内,由科任老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并签字,出现学生缺勤第一时间通过机械工程系微信群向系办汇报缺勤情况,由系办通知班主任及时落实学生缺勤原因,明确学生去向。
(三)自习及其他活动考勤由班长负责填写考勤登记表,并交班主任签字。
(四)系学生会每隔两周将班级考勤汇总并上报系办。
(五)学生考勤由系学生会负责按周统计情况计入班级评比。
第四章 考勤情况与奖罚措施
七、针对出勤情况的具体奖罚措施如下:
(一)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学时多少,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按下列规定处理:
(1)旷课达5-19学时,给予通报批评;
(2)旷课达20-3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3)旷课达40-4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旷课达50-5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5)旷课达60学时,上报学生科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班主任、科任老师、班长在考勤时要严格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徇私舞弊者,将主要追究考勤者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系办应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并及时做出处理。
(四)学生的考勤情况,应作为评优创先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期旷课达10学时或以上的学生和学期出勤率低于90%的班级,均不能评为各类优秀学生和先进班级。
(五)班主任应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学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本系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系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