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龙岩市名师、名校长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0-17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关于开展龙岩市名师、名校长认定工作的通

各位老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7〕180号,见附件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名校长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7〕181号,见附件2)精神,龙岩市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轮“龙岩市名师、名校长”的直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根据龙政办〔2017〕180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师德考评合格的基础上,可直接认定为“龙岩市名师”:国家级、省级名师,省特级教师,省杰出人民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

2.根据龙政办〔2017〕181号文件精神,省级名校长在师德考评合格的基础上,可直接认定为“龙岩市名校长”。

二、推荐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直接认定名师、名校长的人员应填报《龙岩市名师认定申报表》(一式3份)、《龙岩市名校长认定申报表》(一式3份)。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负责对本县、本校申报直接认定名师、名校长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好《申报认定龙岩市第二轮名师人员情况汇总表》、《申报认定龙岩市第二轮名校长参评人员情况汇总表》。

3.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及时到系办填写表格并于于2017年11月12日前上报至院人事科,《申报表》、《汇总表》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交通工程系

2017年10月17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关于推荐新一届福建省技工院校省级督导员人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重点技工院校:

福建省第四届技工院校省级督导员任期已满,按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技校督导检查评估制度,结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评审专家库建设办法(试行)》要求,省厅将进行新一届技校省级督导员换届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重点技校对照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条件(见附件1),重新推荐省级督导员人选,并于2016110日前填报技工院校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推荐审核表(见附件2)报送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人:章文兴

联系电话:0591-876742868752477787604816(传真)

 

附件:1.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条件

2.技工院校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1224

 

附件1

 

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条件

 

一、熟悉国家职业教育和就业等相关政策,了解技工院校现状及改革发展趋势

    二、熟悉技工院校设置标准和国家重点技工院校评估标准,掌握技工院校办学水平评价方法,具有技工院校评估工作实践经验

    三、熟悉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具备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和技工院校教育教学工作,或熟悉教学、实习设施设备要求,能够对技工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作出客观评价。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休人员曾有5年以上担(聘)任技工院校主管教学领导经历或具有技工院校高级职称,在职人员有10年以上技工院校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放宽)。

    五、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国家级督导员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工作敬业、作风正派,可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有关文字处理工作,参加督导检查评估业务工作时间有保证。

 

 

 

 

附件2

技工院校省级督导员候选人推荐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现(原)职务


任职时间



职称


聘任时间



现(原)

工作单位


从事技工教育

工作年限



手机


电子

信箱



办公电话



本人简历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栏退休人员不填写)

市级人社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人社主管部门复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