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龙岩技师学院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9-08-31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部门、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质量,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及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学院研究,在我院原有《龙岩技师学院技能鉴定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技师学院

2019831

 

抄送:院领导,存档。


龙岩技师学院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一、发布鉴定公告制度

1.学期依据各系部门的学期鉴定计划发布本学期鉴定公告,内容包括:本学期鉴定次数,每次鉴定的职业、等级、适应范围、类别和时间,报考资格,咨询电话及有关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及时补充公告。

2每次鉴定前35天应向各系或社会发布该次鉴定考评公告,内容包括:本次鉴定职业、等级、适应范围、具体时间、类别和地点,鉴定科目与方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考资格与应携带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咨询电话及注意事项等。申报人以班级、工种、等级为单位报名报名时应携带的相关个人资格材料和证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

3公告发布前应周密计划,公告要真实可信,不得违规发布鉴定公告。

4公告发布后,应认真做好报名受理前的宣传发动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名受理及审查资格制度

1按鉴定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鉴定考评职业与等级、适应范围受理报名,并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有关要求对鉴定申报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认真审核鉴定考评申报者的身份证、原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技能竞赛名次、技术成果证明等原件。

2核收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并在其证书、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鉴定站公章。申请技师、高级技师鉴定填写的《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还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技术业务工作总结、技术能力总结以及单位的综合推荐材料。

3严格按规定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收取鉴定考评费。收费须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应向鉴定申报者公示,并开具财政和税务部门统一核发的正式发票。严禁收费不开票,收入不作帐,杜绝超范围、超标准、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

4报名结束后,将考生信息汇总录入《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并校核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材料应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损坏。

5申请鉴定考评人员、报名工作人员在鉴定申报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追究报名受理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制订本次鉴定的实施方案

鉴定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安排及其任务分工;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场次安排;监考、考评人员与考场配置,考生与考(工)位对应关系;考评人员阅卷检测评分安排;成绩登录安排;后勤保障工作安排等。

四、提交鉴定申报材料制度

1在规定的时间15个工作日)内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申请鉴定并提交以下材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本次鉴定实施方案;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安排;从《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中导出的本次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数据或由智能化考试平台生成的上报数据(包括考场编排);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名册;《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鉴定对象的申报材料,其中证书、证明的资格材料只需提交盖有鉴定公章的复印件。申报材料要齐全、真实、规范。

2鉴定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收费标准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数向鉴定管理中心缴纳鉴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做到及时结清,不得拖欠。

五、组织实施鉴定制度

1收到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下的审核通过后,按照核准的考场编排打印考场分布表,主要信息项目包括:考生准考证;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工位号;考场座(工)位排列表(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考场入口处,一份在鉴定前随试卷交主监考员或考评组长);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考场按职业分布情况汇总表。

2鉴定前35个工作日,向考生发放鉴定站验印的准考证。

3收到鉴定管理中心下发的鉴定准备清单后,各系或部门应按照鉴定准备清单的要求认真落实本次鉴定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材料、工量具等,并按《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设置要求》布置考场。

4严格按规定做好试卷的交接与保管工作。按本手册《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行专人经办,专人负责。交接时,经办人要认真核对签字,严防丢失、泄漏和损坏等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对于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保密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试卷应在开考前1小时进入各考点考务室。

5召开全体考场工作人员(含监考人员)考前例会。根据本次鉴定实施方案的安排,明确各自的分工与职责、岗位要求和工作纪律。开考前一个小时启封考场,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考场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同时安全保卫人员进入考场警戒线处值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警戒线。

6考前30分钟,方可允许考生通过警戒线进入考场,安全保卫人员须查验其身份证和准考证。考前15分钟,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考生的应考准备必须就绪。

7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分别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工作职责和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完成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与监考工作。

8协调处理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及时、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和应急事件。确保考评组行使监督、检查、独立评分的权利,接受和支持鉴定管理中心督导人员的现场督导工作。

9.安排专用设置的阅卷评分场所,并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协助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或考评小组搞好阅卷评分、登分汇总及考生信息与成绩的录入工作,严禁向外泄露本次鉴定成绩和考评结果等信息。

10按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向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上报本次鉴定结果数据。按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的有关要求保存应答试卷和考试、考评结果及监控视频数据。

六、证书验印与核发制度

1将《职业技能鉴定通知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情况报告》、《职业技能鉴定监考记录》、《职业技能鉴定现场督导报告》和经考评小组签字的考生成绩评分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鉴定指导中心或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核,核准和确认职业资格和等级。

2鉴定管理中心核准结果及本批次鉴定通知书、缴费发票到鉴定管理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验印、核发手续。

3认真核对职业资格证书打印内容,对照《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名册》,将打印无误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考生。

七、职业技能鉴定站财务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保护资金、财产和物品的安全

2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使用统一票据收费。独立建账,做到账目清楚。

3财务具体负责财务管理,鉴定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过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鉴定站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站财务工作办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鉴定购买设备、仪器、办公物品或其他物资,应按规定办理,物品购回后经验收后及时办理登记和报销手续。

6报销、发放考务费、劳务费等各种费用,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手续,必须坚持领导审批制度。

7.建立健全财产的物品帐,监督鉴定站的物品管理,掌握清查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职业技能鉴定站档案管理制度

1.制造适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定具体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职业技能鉴定档案资料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试卷考件、成绩登记册、发证备案表,信息资料必须备份。

5.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6.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7.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8.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鉴定的档案管理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

九、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制度

1.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专人维护。

2.每次进入系统时须键入密码,不得将密码保存。

3每隔一个月必须对系统数据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系统数据存档后,如数据有误需要修改的,应由鉴定站提出申请,副站长签署意见,上报市鉴定管理中心审批修改。

5.定期对装有考务管理系统的电脑进行查、杀病毒。

6.装有考务管理系统的电脑不能随意下载安装其他软件和游戏,不能使用未经杀毒的U盘以防病毒侵入。

十、职业技能鉴定安全保卫制度

1.增强法制观念,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意外人身伤亡事故。

2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头,健全分工负责制,杜绝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做好对设备、设施、检测工具等管理的督查。

4技能考试鉴定期间,对鉴定场地、考评、阅卷、考务等项工作加强保卫、安全管理,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5做好平时与双休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6做好机密档案、文件、证件、试卷、鉴定资料、半年和全年报表的专人保管工作,严格借阅制度,外借、复制及销毁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查,发现失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追查处理。

十一、职业技能鉴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为维护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兼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鉴定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根据鉴定工种类别,由相关系、单位提供标准化考核场地、设备和配套鉴定设施。

2鉴定场地、设备和配套设施由各系(或单位)根据现有条件加以补充和完善,由专人管理,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启用。

3鉴定前对设备按鉴定项目认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校验,提高设备精度,确保技能鉴定安全、正常运作。

4考评员在实施鉴定期间,根据技能项目考核内容,有权允许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对场地设备和配套设施,按标准化操作步骤进行启停、倒换和拆卸、组装。

5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在作业场地实施操作期间,不得干扰他人操作,对重点设施和工艺流程关键部位,考评员应加以说明,切忌参加鉴定者操作的部位,严禁操作,确保安全、正常运转。对于严重违犯安全操作规定的鉴定者,考评员立即停止其考试。

6在考核鉴定结束后,由各系或单位指定专人对技能鉴定考评场地、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工具、用具等进行清理,校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填写好记录,经核实后由应考人员赔偿。

7鉴定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和能源损耗,设备设施磨损和考核场地、设备维护修理等费用,由单位出。

十二、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1.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违者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影响者,清除职业鉴定工作队伍。

2.考前要认真学习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

3.考务人员考前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4. 试卷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才能在考场当众将试卷袋启封,考前不准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启封时必须有2名以上考评员或考务员在场。

5.技能操作考核的考件不准写有参考人员的单位、姓名和特殊记号。

6鉴定成绩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公布,工作人员对已知的秘密都有不泄露的义务,对窃取或泄密行为,都有举报的义务,对工作中接触的秘密,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7如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应立即停考,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十三、职业技能鉴定公示制度

1.积极宣传推行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的目的、意义。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政策、标准宣传到位。

2.制订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于众。

3.鉴定前用电话、微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或系)、班级,通报鉴定对象及条件、鉴定工种及报名办法,收费标准等。

4.及时将鉴定的时间、地点公示于众。

5.鉴定的结果公示于众(结果出来以后汇成总表交于被鉴定单位、教务部门或系)。

6.严格执行“回避”“保密”制度,保证鉴定的公开、公正、公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十四、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

1.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考评员、考务员,鉴定考试前必须认真学习考评员、考务人员工作守则,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条款,违者按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罚,造成恶劣后果者,清除鉴定队伍。

2.考务人员不准向参加鉴定人员泄露考评员身份,不准向考评员介绍参加鉴定人员身份。

3.考评员使用以外单位或非任教班考评员为主,本单位或任教班考评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考评员要严格执行对亲属(含学徒、学生)的鉴定回避制度,当得知有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应向鉴定站领导汇报,主动回避,退出考评工作。

5.如遇不得已与考生正面接触的考试,考评、考务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与考生私下交谈,不得向考生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