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8月3日我局拟对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97-2293571(市行政中心市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龙岩市陵园路82号市环保局
邮 编:3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罗区东肖镇漳龙高速公路南侧、规划东环路西侧 | |
建设单位 | 龙岩技师学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龙岩技师学院拟投资71802.12万元在新罗区东肖镇漳龙高速公路南侧、规划东环路西侧建设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施工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的影响对本项目的影响。 采取措施: (1)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无混凝土搅拌废水;施工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回用,不排放;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的租赁房中,生活废水由租赁房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运行期:项目厨房废水拟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岩城发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2)施工期:产尘点喷雾洒水,粉状料场应遮盖,施工现场建围栏,加强管理等。运行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竖向专用烟道排放,并且烟管朝向道路一侧和开阔绿地。项目地下车库需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排风量不小于每小时换气6次。 (3)施工期:施工中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放机械设备,其基础均应作减振处理;夜间、午休不施工,若需连续施工的,应经审批并公告;高噪声设备错开使用,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运行期:通过加强对基地内交通的管理,如禁止车辆鸣笛,限制车速等有效的管理,基地内交通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加强门窗的密闭性能,采用双层的隔音玻璃;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加强基地内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4)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政策,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并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5)加强对环保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 (6)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思,做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