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的公告
日期:2015-06-03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相关单位:

我院鉴定站在省、市职业技能中心的指导下,计划于2015626628组织维修电工、装配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工种预备技师(本院应届学生)、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鉴定等级、工种

1.鉴定等级:技师、高级技师。

2.鉴定工种:维修电工、装配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

二、鉴定对象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维修电工、装配钳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或与之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按闽劳鉴【201142号文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含1996年以前地(市)以上工考委和省行业工考委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或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者;

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5年以上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3.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2年以上的有较突出业绩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的,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证书的;

4.获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考评。

1.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劳动保障行业部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2年以上的;

2.获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龄满1年以上的;

3.获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1年后,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为高级技师培养对象的;

4.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20名、全国二类技能竞赛和省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前5名、省二类技能竞赛和市一类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人员,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为高级技师培养对象的;

5.获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继续从事本职业者(免于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四、报名方式与要求

1.报名方式: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均需由考生本人申报。

2.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正确填写《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2)近期内由本人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能力总结,一式叁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2寸黑白免冠近照一式4张;数码相片JPG格式20KB

6)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作为参考材料);

3.要求:

1)申报表在报名时领取,在理论考试前上交。

2)能力总结自行撰写,不少于2000字,在培训时上交。

3)其他材料在报名时上交。

五、收费标准:高级技师 740/人、技师640/人鉴定费。

              补考费,理论补考20/人、操作补考125/人、

六、报名、培训及及鉴定时间

1.报名时间:201563——68

2.鉴定时间:2015626——628

七、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

1.报名地点:龙岩技师学院鉴定站(原龙岩第一技校)。

2.报名电话:(05973100450、、1380699335313959023630

3.联系人:李老师、翁老师。

龙岩技师学院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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