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岩委〔2012〕14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3〕526号)精神,我市决定开展中职、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对象
我市中职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教研人员。
二、培养人数与推荐名额
全市选拔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1000名,其中:高中240名、初中240名、小学300名、幼儿园120名、中职100名;分三年进行培养。今年选拔培养第一批341名,其中:高中80名、初中80名、小学100名、幼儿园41名、中职40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采取等额推荐方式上报,推荐名额按各县、校专任教师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第一批41名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为根据2014年5月5日我局下发的《关于选派龙岩市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赴上海幼儿园“跟岗学习”的通知》(岩教综〔2014〕57号)选派的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力,在课程改革中能发挥带头作用,在全市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所任教的学科经学生每学期民主测评,教学效果优秀。
3.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获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教龄满6年,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近5年来均从事本学科教学,且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任教以来受到过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教师进修学校及以上教育部门的教育教学教研类表彰。
6.近五年来应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一线教师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以下标准:中学320课时,小学480课时,幼儿园200个工作日(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下同)。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不少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540人的完全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不少于上述标准的2/3。9个班及以上幼儿园园长不少于60个工作日, 副园长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兼任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不少于120个工作日;9个班以下幼儿园园长不少于80个工作日,副园长不少于120个工作日。
教研、电教、督导等人员以及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一天为一个工作日),其中进修学校教师、心理健康专职辅导教师、实验教师不少于190个工作日,教研、电教、督导人员等不少于230个工作日。
7.任教以来,在校级及以上开设过较高水平的本学科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得到广泛好评。(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活动的有关单位印发的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公开课(示范课)教案、讲稿等。)
8.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含课改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等)中,勇于探索和创新,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公认。参与学校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教育科研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课题立项书或批复件、有关论文、中期研究报告或结题报告、结题证书复印件等。)
9.教学一线的教师能结合所教学科或专业实际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1篇及以上具有较高水平或实用价值的学术论著、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收入县级及以上汇编刊物,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
汇编刊物特指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汇编刊物,民间机构、媒体、学校、其他社会团体等自行组织汇编的刊物,不予认可。公开发行的刊物是指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合法的正式出版物,具有正式刊号,即由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报纸、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除外。论文、论著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按以上篇数要求的论文,均应为所教学科或专业。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1篇符合条件的论文:
①参与编写并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其中个人执笔编写的达3万字以上;
②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学科奥赛、科技创新大赛、职业技能大赛,体、音、美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③教师作品(如:课件制作、科技创新、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比赛,获得个人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
10.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青年教师,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积极承担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指导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证明、师徒协议书、指导计划和被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等。参加支教帮扶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活动的有关单位、学校印发的文件(或出具的证明),以及有关教案、讲稿等过程性材料。)
11.在省、市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奖选手可破格参评。
12.所有评选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近五年从2009年9月1日起算。
(二)中职学校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2.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备与所任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执业资格证书。
3.有较高的专业教学水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能把职业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把专业理论与职业实践相结合,从事职业教育本专业大类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承担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获校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下同)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指导学生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学生评议满意率高。
4.有较高的教研教改水平。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近5年有参与县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公开发表2篇本专业论文,并参与编写省级以上课程大纲(标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已实施),或编写适合本校实际的校本教材,并已被使用。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综合协调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能力,担任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含专业规范化建设改革、面向区域产业专业改革)、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特色课程研发等方面的负责人2年以上。
5.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服务企业能力。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和相关行业现状趋势,有较强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完成企业实践相关要求,并能撰写高水平的企业行业实践报告,或能根据行业需求及发展提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建设意见。近5年,承担企业技术研发或技术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和经济效益;承担行业企业培训任务3次以上。
6.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指导能力。能起辐射带动作用,并能引领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近5年,在校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3次以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学、教科研、技能大赛、优质课评比、论文等方面获得奖项。
专职教研人员应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教师培训活动,指导中职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开设设区市级以上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3次以上,具有承担行业企业培训的经历。
7.所有评选条件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近五年从2009年9月1日起算。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根据我局分配的名额,及文件所规定的评选条件,组织好本县、本校的推荐选拔工作,提出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建议人选,并上报我局。
2.建议人选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在龙岩市教育局网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岩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负责推荐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把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出来;各县、校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学科之间的平衡,要兼顾各类型学校的人选,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并注意选拔优秀青年教师。所有推荐人选的详细材料均要在本县和本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严禁上报不符合条件人选。
4.已取得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市级名师称号人员不
再参评;已根据我局2007年5月28日《关于做好龙岩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岩市教人〔2007〕24号),参加相关培训合格,并取得“龙岩市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人员,不再重复参评。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属学校须报送的材料:
1.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建议人选个人的《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中小学幼儿园表样见附件2,中职表样见附件3)一式3份;
2.《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花名册》(中小学幼儿园表样见附件4,中职表样见附件5)一式1份,按县、校为单位提交,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我局人事科。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从龙岩市教育局网站(www.lysjyj.gov.cn)下载。
联系人:苏红,联系电话:2321965,传真:2321606,邮箱:lysjyjrsk@126.com 。
附件:1.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第一批)推荐名额分配表
2.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中小学、幼儿园)
3.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中职)
4.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中小学、幼儿园)花名册
5.龙岩市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中职)花名册
龙岩市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