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系:
为深入贯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大力弘扬我院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勇于创新的崇高师德风尚,弘扬正气,歌颂真情,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榜样感染师生,用高尚品德带动师生,用真情去发现“美”,分享“美”,弘扬“美”,引导广大师生从平凡小事做起,从做好本职工作做起,关心学生、关爱学校、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最美教师”、“最美班主任”、“最美职工”、“最美学生”、“最美团队”等“五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最美教师”由院办、党办、教务处负责(院办牵头)制定;“最美班主任”、“最美学生”由学生处负责制定;“最美职工”由工会、教务处、后勤处负责(后勤处牵头)制定;“最美团队”由院办、党办、工会负责(党办牵头)制定。
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名额与对象、评选程序等另行通知。
龙岩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