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发扬艺术之光,传承书画
风采”风之韵书画展活动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美德。丰富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加强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文化的和谐。增加同学们对艺术作品的交流与探讨,培养同学们的兴趣爱好!特举办了这次“发扬艺术之光,传承书画风采”风之韵书画展,丰富课余生活,加强校园文化交流,促进校园和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发扬艺术之光,传承书画风采”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10月12日-10月20日
展出时间: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校园生活,展示作者自我的书画风采。参赛作品应在背面右下
角写明作者姓名、系别、班级、作品名称;中国书画作品可在作品表面提名。
(注:作品不得抄袭,否则,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五、作品征集方式:
由院学生会将征集作品统一收集或由作者本人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绘画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书法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共青团龙岩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抄送:院领导,各系、各科(室)、各班级,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