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邮件安全管理的通知》(便函〔2018〕243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公信安〔2017〕261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子邮件工作的统筹。各部门、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电子邮件安全工作,将其作为网络安全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强化电子邮件系统主体责任,明确邮件系统的主管单位和专任管理员,制定电子邮件管理制度,规范邮件系统的运维、账户和安全管理等。
二、规范电子邮件账号管理。各部门、各系(部)应系统梳理本部门的电子邮件账户,建立健全电子邮件账户的注册和注销机制,规范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账号管理。电子邮件账号注册原则上只限于各部门、各系(部)工作人员或本校师生,应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内设部门或机构的公共邮箱注册应明确账号负责人。电子邮件账号应建立注销机制,未落实实名认证或长期未使用的账号应暂停服务,教职员工离任应注销账号,防止出现僵尸账号的情况。
三、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各系(部)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防病毒、防钓鱼、防窃取的安全知识,具备分辨和处理钓鱼邮件、垃圾邮件的能力。提高电子邮件使用的安全意识,工作事务和个人事务应使用不同的账号密码,防止撞库攻击和外站泄露等风险。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网络素养。
龙岩技师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8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