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技师学院公务用车 管理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关于印发《龙岩技师学院公务用车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现将《龙岩技师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技师学院

2018329

 

 

 

抄送:院领导,存档。


龙岩技师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调派

(一)本院所有校车为学校公务用车,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公车私用。

(二)根据市车改办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市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和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在规定行政区域内(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曹溪、西陂、东肖、红坊、龙门、江山),机要应急等车辆可用于以下情形的重要应急公务出行保障:

1.执行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应急公务。

2.送领机要文件、急件和材料。

3.参加国家级、省级(厅)单位、市外兄弟单位在岩的调研、督察、考察活动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以及上级部门重要会议的接送。

4.干部职工公务活动期间因伤因病需紧急就医的。

5.院领导到接待地点参加外事活动及公务接待。

6邀请到校指导的专家、技术人员需到汽车站、火车站接送的。

7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装载工具、招生宣传、校企合作、第二校区建设等业务使用。

(三)实行派车制度,无审批单驾驶员不能私自外出,用车部门、用车人需先填写《龙岩技师学院派车单》(附件1),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用车。在规定行政区域内(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城、曹溪、西陂、东肖、红坊、龙门、江山)用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批。以上区域外的车辆使用由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院领导负责审批。危重病人、受伤人员需立即送医院就诊的,值班人员或校医有权请司机先出车后补办用车手续。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车辆开出学院,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开出学院的,须经党政办公室批准。如因驾驶员随意停车造成车辆损坏或遗失,由该驾驶员负责。

(五)危重病人、受伤人员需立即送医院就诊的,值班人员或校医有权请司机先出车后补办用车手续。

二、车辆管理

(一)车辆应按指定位置集中定点停放,违者造成车辆损坏或丢失的,由驾驶员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二)实行车辆定点维修。一律送学校认可的定点维修站维修、保养,送修(保养)前由驾驶员填写《龙岩技师学院车辆维修申报表》(附件2)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鉴定、审核、院领导审批。未经同意,不得任意送修、自选维修站(点)和任意确定维修项目。确属维修站无法修理需外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结算应凭批准的《龙岩技师学院车辆维修申报表》并逐笔核对、认定。

(三)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确需维修的,按车辆维修程序报批同意后,可就近维修,并将旧件带回。

(四)车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保险。

(五)每月末驾驶员向财务部门报送经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的车辆当月行驶的公里数和油量,以便核算。

(六)驾驶员出差补贴、住宿费、过路费、汽油费的报销每月办理一次,做到月结月清。报销发票需经党政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

(七)驾驶员要勤洗车辆,保证车辆每日干净整洁。

三、油料管理

(一)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如有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要提前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加油。现金加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不准私自加价多开,不得以不实票据作报销凭证。

(二)油料消耗由党政办公室逐辆建帐登记,并根据各车辆行驶公里数、油耗数和车辆的百公里耗油标准进行核算。

四、材料管理

(一)轮胎更换,根据上一次更换的时间和公里数,按车辆维修程序报批。

(二)纸张等车上用品由办公室定期、限额按物品采购程序报批同意后统一购买,自行购买的费用自负。

(三)驾驶员调整、调动、退休或更换车辆,应清点移交办公用品、随车工具等公物,非正常损毁或有遗失的,视情赔偿,之后才予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拆卸原车零配件、设施设备。

五、强化责任

(一)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驾驶员要遵守学院的各项工作制度,按规定程序办理出车、加油、维修(保养)等审批手续,服从党政办公室的统一管理,维护车辆管理秩序。保证随叫随到,确保公务用车。因私外出半天以上要告知党政办公室。

(三)出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饮酒,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保持良好车况。因驾驶员违规操作造成车辆违章记录和罚款的,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和罚款。

(四)驾驶员要负责车辆平时保养和一般故障的检修,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无损。协同党政办公室办理好有关车辆管理的各项事务,包括年检、保修、缴费等等,并协助准确核实修车和配件费用,确保配件的质量。若配件质量有问题或维修不当,应责成修车单位免费更换保证质量的配件或重新维修。

(五)车辆维修、更换设备需请示有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党政办公室要加强对学院车辆的管理,确实尽到责任,严格制度,严格执行,保证制度落实。

六、奖惩制度

(一)年终发给每位驾驶员当年度安全奖300/月。若当年度出现不安全事故未能保证车辆完好或人员安全,不发给安全奖。

(二)驾驶员按规定享受出差、加班等补贴。

(三)驾驶员每年违章达3次的,扣发当年安全奖10%;违章达3次以上5次以下,扣发当年安全奖的20%;违章达5次以上的,扣发当年安全奖的50%;达5次以上的,扣发当年安全奖。

 

附件:1.龙岩技师学院派车单

2.龙岩技师学院车辆维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