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技师学院关于 规范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的通知
日期:2018-01-09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龙岩技师学院关于

规范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的通知

 

各科(室)系

为进一步规范院公文管理,依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文格式细则〉的通知》(闽政办〔2012131号)和龙岩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龙政综〔2017101号),现对学院、各科(室)系公文版头和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

一、公文版头及适用范围

学院公文使用的格式版头包括:文件格式版头和纪要格式版头。

(一)文件格式版头

学院使用的文件格式版头为《中共龙岩技师学院委员会》、《龙岩技师学院》、《中共龙岩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上报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报告、批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颁布学院重要规章制度,公布学院发展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和总结,公布机构设置或调整、人事任免、奖惩等重大事项,通知重要事项,批复下级部门的请示。

)纪要格式版头

学院使用的纪要格式版头为《中共龙岩技师学院委员会会议纪要》、《龙岩技师学院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行政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

(一)以学院党委名义发文使用岩技师委代字,以学院纪委名义发文使用岩技师纪代字,以学院行政名义发文使用岩技师或如下机关代字:

党政办公室…………………………………岩技师办

监察室………………………………………岩技师监

人事科………………………………………岩技师人

教务科………………………………………岩技师教

学生科………………………………………岩技师学

后勤管理科…………………………………岩技师后

财务科………………………………………岩技师财

招生就业科…………………………………岩技师招就

培训科………………………………………岩技师培

基建科………………………………………岩技师基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岩技师现

保卫科………………………………………岩技师保

工会…………………………………………岩技师工

团委…………………………………………岩技师团

机械工程系…………………………………岩技师机械

电气工程系…………………………………岩技师电气

交通工程系…………………………………岩技师交通

现代服务系…………………………………岩技师现代

经贸与管理系…………………………… 岩技师经贸

传媒艺术与轻工系…………………………岩技师传媒

(二)部门名义的公文一般采用本部门文件格式版头,使用字号统一为201XXX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启用,原行政公文的发文字号停止使用。

 

龙岩技师学院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