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经学院纪委研究、党委会决定,现将《龙岩技师学院纪检监察监督招标投标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龙岩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抄送: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院领导。
龙岩技师学院纪检监察
监督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根据纪检监察落实“三转”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龙岩技师学院关于大项工程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招标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纪检监察监督招标投标工作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一、事前监督
1.项目确定后,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按程序抽取专家库人员或临时聘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型号、规格、价格是否经过网络查阅、市场调查或相关询价。
2.标书的拟定是否依据可行性论证报告,是否有商家、企业提前介入,标书是否被非正常渠道、非正常方式泄露。
3.招标公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和规范,公告的媒介、时间是否达到标准。
4.招标方案、标书是否提前至少2天交纪检监察部门审阅,标书是否按纪检监察部门审定后进行公告。
二、事中监督
5.根据履行监督的再监督的要求,纪检监察视事前监督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到一线监督。
6.随时向监督小组了解招投标监督情况,了解监督小组成员是否按规范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是否严格有关程序,是否存在向投标者透露相关信息等问题。
7.中标结果是否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示。
三、事后监督
8.根据电话、信访举报内容及时开展调查,发现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启动问责程序,如有违纪乃至违法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问题线索或按照相关党纪法规严肃处理。
9.实行倒查制度,对工程建设或大宗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实行追溯,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0.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招投标项目,“剥笋壳式”地进行检查,从项目的确定、专家论证到标书的制定、招标的过程、招标后的公示逐一进行查核,对违纪问题、违纪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