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技师学院关于开展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技能培训认定的通知
各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社会人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 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职业能力,培育一大批“龙岩工匠”,更好地服务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拟于2024年12月份开展电工、钳工等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培训认定工种及等级
(一)职业(工种):电工、钳工、车工、铣工、焊工、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化学检验员。
(二)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二 、培训认定对象
(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从事机械、电工、汽修、烹饪、化工等专业的相关人员及有相关需求的社会人员。
(二)各职业院校从事机械、电工、汽修、烹饪、化工等专业课程的教学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 、培训开班条件
同一职业(工种)报名人数10人以上。
四、培训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参加培训认定人员可电话或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31日;
(二)参加培训认定人员从网上(见附件,下同)下载认定申报表格等材料,也可从我院培训科获取;
(三)提交认定申报表格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龙岩技师学院财务科缴费(培训申报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五)组织开展培训、认定(集中授课培训时间约一周,培训结束即组织认定,认定时间初定2024年12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技师2600元/人,高级技师3900元/人;
(二)认定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服价函(2019)381号),技师650元/人(其中鉴定费300元、综合评审费350元),高级技师750元/人(其中鉴定费300元、综合评审费450元)。综合评审费待综合评审通过后再交财务。考核(鉴定)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机械行业、卫生行业、技术监督行业特种设备操作等材料消耗较大的工种,所需的原村料、主料等易耗品,可由考生自备或由考核(鉴定)机构按实际成本代办。
(三)认定补考费:按规定收取(理论补考50元,实操250元)。
(四)住宿、伙食等费用自理(校本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可提供食宿,费用自理)。
(五)首次报名人员应先网上提交基本信息登记表,后到我院培训科提交材料,材料审核后缴费;补考人员直接到财务科缴费,凭发票到培训科登记报名。
(六)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培训费及等级认定费向院财务科缴纳。
六、报名地点、电话、联系人
(一)报名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培训科(龙岩市新罗区福康路212号)。
(二)报名联系方式:李老师 18659761618
陈老师 18604527422
卢老师 13850675965
洪老师 13656939665
(三)电子邮箱:lyjsxy2024@163.com
附件:
1.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
2.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3.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技术能力总结的封面。
4.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能力总结》撰写、评审与答辩。
龙岩技师学院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
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培训鉴定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高级技师鉴定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 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鉴定提交的材料
请符合条件并接到短信通知的人员于2024年10月30日17:30前,携带以下材料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培训科报到:
1.提交考生本人正确填写《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粘贴好照片(2寸白底彩照)。
2.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提交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好的学历信息1份,如无法查询的 提交毕业证书的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4.提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如可直接查询的可不提供)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5.近期内由本人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能力总结,一式叁份和 电子文档;
6.电工专业应提交电工安全操作证复印件1份(教师可先报 名);
7.提交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作为参考材料、原件核查);
8.提交本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的近期电子证件照(数码电子 版,JPG格式,20-200KB、像片文件名:身份证号)
附件2
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申报职业(工种):
申 报 等 级:
申 报 时 间: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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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何职业(工种)、等级 | ||||||
从事本职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
专业特长简述 | ||||||
主 要 学 历 | ||||||
起止时间 | 何学校何专业毕((肄、结)业 | 学历 | 毕业证编号 |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 ||||||
起止时间 | 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工作、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取得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情况 | 名称 | 等级 | 发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取证时间 | |
高新技术培 训考核情况 | 科 目 | 成绩 | 发证单位 | 取证时间 | ||
说明:1、申报等级指技师或高级技师;
2、高新技术培训考核情况指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新技能培训考核情况。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
起止时间 | 近三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革新创造、传授技艺主要成果 |
起止时间 | 近三年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的获奖情况简述 |
(提醒:为体现技能能力,此处可多填写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打印前请删除此红色文字。 |
说明:1、传授技艺情况要求写出所带徒弟的姓名、技术级别、联系电话。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1、本单位确认申报者 自 年 月至 年 月从事 (职业)工作,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为 年。 2、本单位确认该同志近三年来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革新创造和传授技艺方面取得以下主要成果:
(提醒:此处一定要手写,主要是近三年的成果,并盖公章)打印前请删除此行红色文字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或经查核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主要责任。
填表(承诺)人:
年 月 日 | |
鉴定站 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1、获奖项目附原件及复印件1份。
附件3
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考评技术能力总结
撰写人: 申报职业: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
附件4
技师、高级技师《技术能力总结》撰写、评审与答辩
一、《技术能力总结》撰写需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本人的职业经历,包括职业入门与职业变迁情况等。
2.体现本人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实绩的具体内容与典 型实例的技术分析。
3.本人本职业技术水平的自我评价,应与国家标准的相关要 求进行对照,找出差距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技术能力总结》评审与答辩:
1.《技术能力总结》评审:提前一周将技师、高级技师申报 者撰写的《技术能力总结》发给高级考评员进行审阅。高级考评 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对考生撰写的《技术能力总结》进行 审阅,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并写出审阅意见(审阅意见中应对 考生撰写的技术能力总结所体现的本职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 业务实绩做出明确具体的评价)。
2.《技术能力总结》答辩:高级技师申报者应在《技术能力 总结》评审合格后方能进行答辩。答辩整个工作流程由省市指导 中心及鉴定机构和高级考评员把关。技师一般不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