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承办事项
日期:2011-05-29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1.办公室:主要负责承办校务公开内容的第㈠项第2条和第㈡项第4567条;

2.总务处:主要负责承办校务公开内容的第㈠项第1条和第㈡项第1236(部分)条;

3.教务处:主要负责承办校务公开内容第㈠项第1条和第㈡项第3条;

4.学生处:主要负责承办校务公开内容第㈠项第23条;

5.各处(科、室)系:主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实训材料等采购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