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在青年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17号)要求,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大赛详情 一、竞赛项目 车工(单人赛) 二、参赛对象 年龄在16至25周岁(含)之间(1996年7月1日后至2005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2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对于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和2020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三、竞赛标准和内容 竞赛以《车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以上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考试成绩占20%、实际操作成绩占80%。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从团中央“振兴杯”理论知识竞赛题库中抽取;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的办法进行,操作技能试卷由竞赛组委会技术专家组统一命制。参考样题,共制定2套试卷,在竞赛开考前半小时,抽取其中一套使用。 四、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为各地选拔、全省决赛两个阶段。 1.时间地点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拔,择优选派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5日。具体决赛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决赛地点: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 3.大赛不收取参赛选手任何费用。领队、技术指导(指导教师)及其他参加人员,食宿费自理(可开据发票),可由所在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龙岩技师学院统一安排。 五、竞赛奖励 本届大赛决赛理论成绩和操作技能成绩均需达60分以上的选手,方能参与以下各奖项评定和职业技能等级晋级认定。 (一)按照决赛总成绩分别进行排名,设置一等奖1名(不并列,总分相等以实操成绩为准),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设优胜奖若干,获奖数量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决赛成绩达60分以上且未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认定为本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各竞赛项目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取证方式另行通知。 (三)对获得决赛总成绩第1—5名且年龄在35 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选手及指导老师,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程序择优向团省委申报5名“福建省青年岗位能 手”(若已有该奖项,不重复授予)。 (四)对获得项目决赛前3名选手的指导老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下届相应竞赛项目的裁判人选。 (五)以各参赛代表队为单位,对获得决赛前3名选手所属代表队,授予“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参加本次大赛的选手,将根据第十七届“振兴杯”全 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相应项目规定的名额,按照总成绩名次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国赛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将按竞赛总成绩名次高低依次递补。 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