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细则
日期:2011-05-28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1 班主任工作内容

1 新生班主任应阅读学生档案,了解熟悉本班学生家庭情况,认真填写《学生名册》,配合学生处填写《各系各班级学生情况一览表》,做好学生证、胸卡、档案等有关工作。

2 利用班会和课余时间让学生了解《福建省技工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学生行为的指导检查工作。

3 建立班委会,组织班委制定工作计划,填写《班级工作计划表》。

4 组织班委学习职责范围、指导班委工作。

5 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与任课老师、家长及时沟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技能水平。

6 组织开展校级、班级的各项教育活动。

7 定期分析班级现状、排除安全隐患,树立良好班风。

8 班主任不定期进班检查学生佩戴胸卡、出勤、班级卫生、校规校纪的执行情况。

9 协助财务做好学费催缴工作。

10 班主任学期未做好《班主任工作小结》工作。

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 班级建立每个学生日常操行考核情况表,每周由班主任向学生讲评一次,并及时记录奖罚操行分。每学期总评一次每位学生的操行分。

3 严禁学生吸烟、喝酒、随地吐痰。在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室、阅览室、实习车间设立无烟区。在同一学期内,学生吸烟、喝酒者,第一次批评、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上告诫栏、通知家长;第三次警告、通知家长来校;第四次严重警告;第五次记过;抽烟与喝酒一并计算次数,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到退学处理。

4 不准学生在校园穿拖鞋;不准学生在教学区穿背心。午休、晚休时间不准在宿舍区喧哗、玩耍和开展文体活动。

5 不准男同学进入女生宿舍。晚自习(十九时)后,不准女生到男生宿舍,违反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上告诫栏;第三次警告并通知家长;第四次严重警告;第五次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退学处理。

6 学生在校园(除宿舍)必须佩挂胸卡,不挂胸卡者不准进入校园、教室、实训车间。

7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及星期天晚上,为上课时间。星期六、天学生出校一般要有三人以上同行,并要求在当天二十二点前回校。内宿生一律不得随意外出过夜。不请假外出过夜一次者,上告诫栏和通知家长来校。有特殊情况需在外过夜者,须经班主任、各系和学生处批准。

8 不准打架、偷盗、赌博、敲诈勒索、酗酒、谈恋爱;凡是有以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责令退学,开除学籍处理。教唆或伙同校外人员在校内外打架、偷盗、赌博、敲诈勒索者从重从严处理。

9 与学习无关的小说、杂志、游戏机等书刊物品不准带进教室,一旦发现,没收处理。

3 学生的考勤办法

1 建立点名制度。学生上课(包括普通课、技能课、劳动课、自习课、晚自习)以及学生规定的各项集体活动都应点名,并把出、缺席情况登记在考勤表上。普通课、技能课、劳动课由科任老师点名;自习课以及其它集体活动由班长点名。出缺席情况由各系每周一小计,每月一累计,每学期一统计,并把最终结果报各系。

2 学生请假,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作旷课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给予补假,但补假手续须在回校的当天办理。晚自习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情况的必须事先请假、批准。

因公请假,应由有关部门提出,经各系同意,并由各系通知班主任办理公假手续。

因事请假,应有家长来信或电报等证明。

因病请假,应有学校卫生室或医院证明。

学生请假壹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二天至三天由各系分管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分管副院长批准;超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从超假之日起作旷课处理。请假单按规定手续办理后,连同证明交各系给予销假。无证明的请假单不给予销假。

3 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者,作旷课处理。旷课超过规定的节数,将给予行政处分。

旷课节数计算: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计算;升旗学生无故缺席升旗仪式扣操行分15分,并上告诫栏通报批评和通知家长;三次无故缺席,操行不及格,并通知就业处不予预分配;五次无故缺席,应报学生处劝退。无故缺席作旷课一节计算;自习课、晚自习无故缺席作旷课一节计算;技能课、劳动课以及集会等活动,按节数计算旷课。

全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五节者,由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旷课超过十节者,由各系给予批评教育,旷课三十节者,各系报学生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旷课六十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十五天或累计达九十节者,责令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