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技师学院 关于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7-09-15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各系、各班级: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安全工作需要,成立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即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相关人员和部门务必遵照本通知精神,自觉履行职责,做好安全工作。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建生

常务副组长:朱毅贤

副组长:温水清、林良山、范经伟

  员:张玉春、江禧贵、李曙、张经友、钟宝宝、傅仙玉、翁小莉、赖振洪。

二、责任分工

陈建生:负责学校全面安全工作。

朱毅贤: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检查、协调及安全制度制订执行工作。

林良山:负责后勤、食堂安全的安全工作、学校基建项目的安全管理。

温水清: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张玉春:负责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工作。

江禧贵: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范经伟:负责全院师生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系主任:负责本系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工作、学生管理、本系教职工思想动态的安全工作。

各系分管学生副主任:负责本系学生的安全工作。

三、责任要求:

1、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院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2、院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对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3、各科、系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5、任课教师履行课堂教学(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艺术课等)安全管理职责,是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6、学院重大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7、如若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龙岩技师学院学生科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