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办公室的工作能正常进行,并使之发挥更好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电脑的使用
院团委、学生会的电脑用于团委、学生会的工作。任何学生干部不得使用办公室的电脑打印私人材料,不允许修改删除自己部门以外的其他文档和文件。任何学生干部,无权允许团委、学生会以外的人员使用电脑。打印时请珍惜打印纸。
二、办公室文件的管理
院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的文件,如有学生干部需要借阅,需秘书长批准方可。否则一律不得带出办公室。
三、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办公室是由团委、学生会各部工作、开会、值班所用,闲杂人等不得随意入内。
2.办公室内一切物品均属团委、学生会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室外或损坏,若有违者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追究其责任。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乱翻办公室文件、材料,不随便散发尚未正式公布的消息、材料。
4.办公室所有物品(包括报纸)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借用必须做详细的移交记录。
5.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不准在办公室内打牌及大声喧哗、不乱打电话。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不乱扔纸屑、乱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安全意识,对于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6.办公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配,违者没收并给予相应处分。
本制度由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院团委办公室
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