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院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会干部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好的为同学服务,院学生会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全体学生会成员
二、考核监督:主席团
三、考核执行部门:自律委员会
四、考核项目:
1.工作态度。(活动参与、贡献情况)
2.工作能力。(工作完成、创造性)
3.仪表仪态。(佩戴胸卡、文明礼貌、长发拖鞋)
4.常规工作。(值班、例会出席、会议记录)
5.其他。(学习情况、奖惩情况)
五、评分规则:
1.基本分50分。总分70分以下为不称职,70—80为称职,85以上为优秀。
2.活动参与。针对本月校学生会的工作,有积极参与评3分、有参与评1分、无则评0分
3.贡献情况:针对本部门成员对本部门的贡献情况进行评分。分值有0、2、4、5
4.工作完成:针对本部门成员对本部门分配的任务进行评分。分值有0、2、4、5
5.创造性: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本部门部长的记录本中有体现。每条加2分。
6.佩戴胸卡:出席例会,每缺一次扣2分,无缺评2分。
7.文明礼貌:讲文明礼貌,最高分5分。
8.长发拖鞋:在团委办公室或例会出席时发现一次扣2分。
9.值班情况:按时完成任务5分,不够好3分,没有完成扣5分。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处理
10.例会出席:缺席一次扣4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事假一次扣2分。公假不扣分。
11.会议记录:由秘书处部长进行评分。分值有0、1、2、3、4、5.
12.学习情况:未特别参与评3分,有则每次加2分。在学生会的学习情况。
注:每月的1—7号,自律委员会必须把上月《月考核》结果公布出来。
龙岩技师学院学生会
200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