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技师学院学生预分配外出实习管理制度
日期:2014-06-25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为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做到人人讲安全,处处有安全,特制定本外出实习管理办法,望全体同学认真遵守。

 1、学生在校外进行生产实习,应严格遵守学院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防止发生事故。必须服从单位、车间、班组和指导师傅的领导和安排。

 2、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整实习单位者,含自找实习单位(不用学校安排就业),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写清原因,申请书中必须由本人和家长签字,然后报班主任,再由学生送系主任、财务室、就业处审核,分管副院长批准。若未履行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3、应当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管理,服从实习小组组长的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更换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不得从事其它有安全隐患的活动。违反实习纪律,学校可根据情节轻重,按《福建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给予不同处分。二年制班级学生不发国家助学金,金额上缴市财政。

  4、顶岗实习学生到顶岗实习单位后,当日内必须将实习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实习情况等及时以书面、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班主任和家长;实习期间定期(或半个月)向班主任汇报至少一次,向家长每周一次,使老师和家长放心。

  5、在顶岗实习期间如遇被用人单位辞退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告知班主任;自行跳槽、辞职等情况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办理辞职手续,并经用人单位和学校同意方可辞职或跳槽,同时告之班主任新的实习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6、离校前,每位学生应由家长或本人自行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若未购买视为放弃,当事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以学校无关。

 7、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应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安心工作,明辨是非,预防上当受骗,上当者后果自负。切忌听信他人,误入传销。

 8、实习期间,凡违反厂规厂纪,并在实习单位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凡有违法行为者,一旦发现,一律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实习结束,由所在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考核,学生必须写好实习总结,由所在单位的车间、班组作鉴定,盖上公章,学生再把实习考核表、实习鉴定等材料于毕业前1个月寄给班主任。

10、实习成绩由各系和班主任根据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和平时表现等综合评定,记入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