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答考生问
日期:2019-06-28    来源: 龙岩技师学院    作者: 管理员

 

2019年答考生问

1.龙岩技师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龙岩技师学院是由龙岩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国家级公办重点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高技能人才。

2.报读龙岩技师学院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报读。

3.龙岩技师学院的学制是几年?

 (1)龙岩技师学院有3年制中级工专业、4年制高级工专业和6年制预备技师专业。

 (2)高级工专业为“2+2”学制,在2年级获得中级技能的基础上免试升入高级工班,学制合计4年。

4.龙岩技师学院毕业拿什么文凭?

   龙岩技师学院学生持双证毕业,即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可取得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

5.龙岩技师学院如何收费?

  龙岩技师学院实行免学费教育,学生就读学院免交学费,只需缴交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6.龙岩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龙岩技师学院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供不应求,毕业生遍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厦门等知名央企、国企、军工企业、上市公司、外企事业单位及龙岩市重点企业就业,专业对口、待遇高,年就业率在99%以上,2020年毕业生90%已被企业预定,调查显示,高级工以上毕业生月薪普遍在5000元以上。

7.龙岩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可以评定职称吗?

  可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8.龙岩技师学院毕业生就业有何政策?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明确指出: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技师学院毕业生技能强,素质高,深受企业欢迎。

9.龙岩技师学院有哪些助学政策?如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龙岩技师学院实行国家教育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等制度、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教育扶贫工作,向长汀、连城、武平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提供30个扶持名额,考生凭县级扶贫开发部门提供的证明可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的扶持政策。

10.报考企事业单位需要报到证吗?

  根据闽人社文[2015]336号,我省各类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需要审核学历的,不得附加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

11.国家对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哪些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将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地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职业院校参加有关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力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明确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职、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了加强技能人才激励保障等措施。明确要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工作、持续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研修等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打通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按照中职、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资格,原从事相关技能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可连续计算。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助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2年。

    (3)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1年。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程师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工程师资格条件中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基本标准条件的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3年;

    (2)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8年;

    (4)技工(职业)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该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该职业工作满4年。  

    同时,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用人单位对工程技术领域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待遇。